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邀请函
(农业专题展)
2012年9月21日-25日 中国•广西展览馆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谨以此通知,诚挚邀请你们参加与2012年9月21-25日在广西南宁举行的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盟博览会”)农业专题展,并参加相关专题经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文莱工业和初级资源部
柬埔寨商业部 印度尼西亚贸易部
老挝工业贸易部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
缅甸商务部 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
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 泰国商业部
越南工业贸易部 东盟秘书处
组展单位: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中国东盟农资商会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农业展展品主要内容
1、食品展区
(1)粮油制品、蛋制品、豆制品、乳制品、果蔬制品、糖制品、罐头、清真食品等。
(2)饮料酒水:碳酸类饮料、果蔬类饮料、功能饮料、茶类饮料、高端水、白酒、啤酒、葡萄酒、果露酒、黄酒、保健酒等。
(3)土畜产品和水产品:肉类、鱼、禽、水产品、海产品等。
2、茶叶展区
红茶,绿茶,黑茶,白茶,黄茶,青茶,保健茶等各类茶叶及相关产品。
3、农资展区:
(1)农业生产资料:环保绿色农药、高新技术肥料、优良种子等。
(2)花果苗木:各类新鲜水果、果品、花卉、种苗等。
三、展位规格及收费标准
1、标准展位(3m×3m ):5000RMB元/展位(国内),或750USD/展位(国外)。包括三面围板、一条楣板、两盏射灯、一张桌子、两张椅子、一个500W单相插座、一个纸篓,并铺设专用地毯。
2、净地: 500RMB元/㎡(国内),或75USD/㎡(国外)。18平方米起租,不含任何配置,参展商自行承担特装展位所需的电费、展具费、清洁费、安装费等费用。
四、参展条件及规定
1、参展企业须在注册国(地区)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参展企业必须独立参展,不得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共用展
位。
3、中国大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具备进出
口经营资格。
5、参展企业需如实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出口企业代码,食品企业通过QS认证(或者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明)。
6、组委会将优先安排优质企业、名牌产品参展。企业可自愿提供本企业或产品的有效资料和所获荣誉证明。
五、参展报名方式
1、参展单位请认真填写《参展(参会)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会展部,参展商在确认参展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参展费用,并提交办证信息资料。
2、参展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7月31日
参会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8月31日
(((参展参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清兰小姐
手 机:15977494674
电 话: 0771-5670851转805
传 真: 0771-3318881 5670852转809
在线QQ : 2413061778 576041063
邮 箱:cql326@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73号领东尚层9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