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仲裁委员会是临汾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1995]44号文件精神组建的,并经山西省司法厅依法登记设立的仲裁机构。
临汾仲裁委员会依法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技术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民商合同纠纷和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医疗等领域内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临汾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不受地域、级别、行业限制,坚持当事人自愿、平等、一裁终局的原则,具有办案独立、公平、公正、高效等特点和程序简便、快捷迅速、注重调解、节省费用、替当事人保密等优点。
临汾仲裁委员会由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拥有一支由经济贸易、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医疗等方面专家、学者组成的仲裁员队伍,为高质量地办理案件提供了保障。
临汾仲裁委员会把办案质量和优质服务视为生命线,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有序运行而竭诚努力,欢迎社会各界予以支持和监督。
临汾仲裁委员会下设发展部、受理部、综合部三个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