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大对物流业土地政策支持 研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来源:桂林日报
2011-08-19 浏览次数:392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尽快研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
具体为: 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抓紧修订完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和超限治理行为等等。
对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以及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占地面积大、资金投入多、投资回收期长,要在加强和改善管理、切实节约土地的基础上,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对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应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