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1-08-23 浏览次数:350次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物流行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发出了《关于评选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其中分配我省的推荐名额是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2个(含厦门市1个)、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0个(含厦门市2个)。为做好我省的推荐工作,省经贸委、省公务员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启动我省的推荐工作。